合肥将展开“文明交通”专项整治行动
☆ 4月10日至9月15日为集中整治期
☆ 重点群体违反交规实行责任连带
记者3月28日获悉,4月10日至9月15日期间,合肥市将开展“文明交通”专项整治行动,对各类交通违章行为实行重罚和连带责任制。
合肥市明确规定,行人闯红灯、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行为,处20元罚款或警告;对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(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)、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,处以50元罚款或警告;对非机动车不各行其道、不按规定停放、路口越线停车、不从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横过道路、不按规定载物的,处以10元罚款或警告;对逆向行驶、闯红灯、违反规定载人、非下肢残疾驾驶残疾人专用车的,处以30元罚款或警告;机动车严重违反交规乱行驶的,依法严治重罚。机动车在重点路段和区域乱停乱放的,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等。
此次整治行动对重点群体违反交规实行责任连带。大、中、小学生违规的:每周交警汇总一次,提供名册。其中连续违规2次以上的,班主任和校长写出书面检查。建筑民工违规的:每周交警汇总一次,提供名册。其中连续违规2次以上的,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。公交车、出租车违规的:每周交警汇总一次,提供名册。其中连续2次违规的,公交集团汽车队、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;连续违规3次以上的,公交集团、运管处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。
来源: 安徽日报 编辑: 王毅俊
特别说明:本文来源于网络,摘自安徽日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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